包裝規(guī)格:400g×50包 ■產(chǎn)品性能(用途): 本品屬低毒殺菌劑,具有保護和治療作用的殺菌劑。作用機理為干擾菌的有絲分裂中仿錘體的形成,從而影響細胞分裂。 ■使用技術(shù)和使用方法:
作物(或范圍) | 防治對象 | 制劑用藥量 | 使用方法 |
果樹 | 病害 | 800-1600倍 | 噴霧 |
花生 | 倒秧病 | 62.5克/畝 | 噴霧 |
麥類 | 赤霉病 | 62.5克/畝 | 噴霧,潑澆 |
棉花 | 苗期病害 | 藥種比 1:160 | 拌種 |
水稻 | 紋枯病 | 62.5克/畝 | 噴霧,潑澆 |
水稻 | 稻瘟病 | 62.5克/畝 | 噴霧,潑澆 |
油菜 | 菌核病 | 94-125克/畝 | 噴霧 |
(注:(1)公頃用制劑量=畝用制劑量×15
(2)總有效成分量濃度值(毫克/千克)=(制劑含量×1000000)÷制劑稀釋倍數(shù))
水稻稻瘟。涸谒酒瓶谄诤妄R穗期施藥。
水稻紋枯。涸谒痉痔Y前期和末期各施藥1次。
油菜菌核。涸谟筒耸⒒ㄆ诤徒K花期各施藥1次。
果樹病害:一般在萌芽期和落花后施藥。
麥類赤霉病:在麥類始花期至齊穗期開始施藥。
■注意事項:
1、本劑不能與堿性農(nóng)藥混用。
2、開啟包裝物和施用時戴口罩、防護罩、手套等。施藥時不得進食和抽煙。施藥后用肥皂水洗凈皮膚和衣服。廢棄包裝物應妥善處理,不可另作他用或隨意丟棄。
3、禁止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接觸和使用本品。
4、安全間隔期:水稻30天,每季最多使用3次;小麥:28天,每季最多使用1-2次;油菜:41天,每季最多使用2次;果樹(蘋果):28天,每季最多使用8次;花生20天,每季最多使用3次。
廠家支持:
1、保證經(jīng)銷商巨大的利潤空間。
2、不敢想象的獎勵政策(面議)。
3、提供產(chǎn)品市場運作所需的完整合法有效的手續(xù)。
4、提供柜臺上所要的三折頁、粘貼畫和產(chǎn)品詳細介紹的小冊子。
5、強大的宣傳支持,保證顧客源源不盡。
6、嚴格的區(qū)域市場保護政策,杜絕串貨。
7、銷售支援部全程售后跟蹤,解除經(jīng)銷商的后顧之憂。
8、免費給經(jīng)銷商培訓,創(chuàng)造嶄新的服務模式,使客戶逐漸增加。
代理條件:
1、有一定的營銷網(wǎng)絡和市場。
2、有一定的經(jīng)濟基礎,保證市場良性運作。
3、對我們的產(chǎn)品有信心、講誠信、重信譽、不串貨的經(jīng)銷商。